原告山东亿宏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达源兴盛(北京)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承信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达诺兴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禹城市万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宜昌申旺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1日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鲁0191民初1216号

北京达诺兴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禹城市万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宜昌申旺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亿宏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达源兴盛(北京)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承信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诉讼请求为: 1.判令上述被告支付原告票据款94308.6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358.1元(以94308.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自20211025日起,暂计算至20211130日止),并支付至被告实际清偿本金及利息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59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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