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济南丽红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高新开发区瑞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西安融创胤达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全嘉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州秋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鑫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送达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温州秋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鑫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丽红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高新开发区瑞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西安融创胤达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全嘉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州秋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鑫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鲁0191民初6337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济南丽红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撤回对温州秋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鑫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起诉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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