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庆萍等人送“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
2013年11月28日一上班,孔庆萍等二十三人将写着“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民事审判庭位小娟法官,成功调解了他们与济南四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原告孔庆萍等二十三人诉被告济南四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系因被告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引起,经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仲裁决定书后,原告孔庆萍等二十三人不服仲裁决定书诉至高新区法院,由该院民事审判庭位小娟法官承办。
位法官接到该批案件案卷后,谨慎细致的查阅案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为开庭审理做好了充分的准备。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17日,位法官集中审理了该批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位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被告济南四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以“公司原来属于全资国有企业,后来在2004年7月26日经济南市国资委批复改制为全资股份制民营企业,现在公司存续,年检正常,但是因为整体行业的原因,亏损严重,原告主张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原告孔庆萍等二十三人自退休后一直向省、市相关信访部门主张权利,但因法律意识不足,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主张权利的事实,无法解决矛盾。
庭审结束后,位法官深思熟虑,针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向领导汇报说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及涉案人员较多,经研究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此诉讼纠纷。为了突破案件和谐处理的“瓶颈”, 位法官查阅大量资料,多次做当事人的工作。原告孔庆萍等二十三人均为退休职工,每个人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一,具有不同的性格,位法官了解每个当事人的脾气性格后,制定不同的调解策略,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和顾虑,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是为他们的利益考虑,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同时,位法官与被告济南四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及单位领导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与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协商调解。
在位法官的多次劝导和组织调解下,2013年11月20日,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原告孔庆萍等二十三人与被告济南四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集中进行了法庭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调解终在双方签字的那刻落下帷幕,该批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高效化解,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
位法官了解到原告等人家庭住址不一,路途较远,来一趟法院很不方便,位法官不辞辛苦,加班加点在当日制作出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赞扬和肯定。2013年11月28日,位法官为该批案件办理了诉讼费退费集中处理。
原告孔庆萍等人对位法官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居中公正的调解方式十分赞赏,对调解结果也非常满意,遂送锦旗上门致谢。多年来,位小娟法官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高难度的案件,在她面前得以成功和解。她在审理民事案件中,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努力实践和探索调解的艺术性,塑造了法官新形象 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