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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追索难 法官倾心调解解“薪”愁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感谢你们帮我们要到了工资,让我们能安心回家过年,真是太感谢了。”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席守田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民工成功讨回了拖欠的薪酬,用专业与温情为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筑起坚实防线,解决了他们的烦“薪”事。

  互相推诿,农民工讨薪维权难

  2023年2月份,甲公司将其开发的某小区项目承包给了乙公司,乙公司又将工程分包给了丙公司,丙公司将工程劳务分包给了李某,李某雇佣农民工娄某、王某负责该小区的劳务施工。2023年年底,李某和丙公司项目负责人孙某给原告出具了工资清单,后经娄某、王某多次催要,李某称项目部一直未支付工程款,现在没钱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娄某、王某又找到丙公司项目负责人孙某催要工资,孙某称乙公司未给其结算,也没有钱支付该工资,现李某、孙某、丙公司之间相互推脱,至今未支付涉案农民工工资。娄某、王某经多次催要未果,于是将甲、乙、丙公司、李某、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未付的劳务费。

  东昌府区法院在收到案涉农民工的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原告取得联系,倾听他们的诉求,了解到这些农民工的劳务费一直未支付完毕,眼看春节一天天临近,从他们的话语中都能感受到焦虑与无奈以及希望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的迫切心情。

  法、理、情相结合,妥善化解欠薪难题

  “我现在也没钱,工程还没结束,公司也没给我结账,我也没钱给工人们付工资。”调解现场,李某对欠付农民工劳务费的事实认可,但表示项目部一直未支付工程款,现在没钱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我公司与李某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工人都由李某招募,李某向工人们出具了欠条,劳务费应由李某支付。”丙公司则认为,李某出具了欠条,应由李某支付相关费用,并且称乙公司未给其结算,也没有钱支付该工资。

  面对这一情况,调解法官秉持法、理、情相结合的原则,与李某、丙公司进行沟通,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赚钱不易。调解法官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向丙公司及李某讲解劳务分包情形下,劳务费责任承担的规定,以及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并从诚信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引导各被告主动承担责任。

  最终,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反复协商,原、被告双方就劳务费支付达成一致意见。在每一份调解协议签订前,调解法官对这起案件所涉及的人员与数额均进行了仔细核实,确保协议内容准确无误。直至调解协议签字完毕,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才得以成功化解。

  群众“薪”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此次成功调解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东昌府区法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一个缩影。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 近年来,东昌府区法院不断完善涉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注重用好调解手段,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字:司芳

       编辑:李明玉

       审核:席守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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