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剑东昌府】被执行人拘留前还钱 申请人送来锦旗致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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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 ||
近日,东昌府区法院在执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时,果断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在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后及时联系亲属筹钱,双方当事人在拘留前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妥善化解,申请执行人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之情。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在2014年因生意往来发生纠纷,李某不当得利56000元迟迟未归还。2019年王某诉至本院,经本院审理判决李某向郭某支付5600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申请人王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1年,案件进入执行后,当时的承办法官依法对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并积极对李某的银行账户、不动产、公积金进行调查,并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陷入僵局。 2024年12月27日,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提供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行踪下落,承办法官张国栋立即驱车前往李某住处将其依法传唤至法院。被执行人到院后,承办法官与其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调解工作,但被执行人李某仍称无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对被执行人李某作出拘留决定。一方面,承办法官联系拘留所办理拘留手续,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坚持不懈对李某进行劝导。在送押前的最后一刻,李某幡然醒悟,主动向申请人王某给付部分本金,并在法院的见证下,与申请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拘留只是手段,通过拘留促使被执行人向申请人依法履行义务才是目的。下一步,东昌府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以实际行动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司法权威。 文字:张国栋 编辑:李明玉 审核:于敬斌 曲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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