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英院长在东昌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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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1日 | ||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9日在东昌府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李新英院长代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当公正司法使命,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提高司法效能,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292件,同比增长30%,位列全省第11位,结案22749件(含旧存),同比增长63.9%,位列全省第11位,结案率为92.01%,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72件,人均高出全省平均105件,收结案数量及人均办案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在全市法院排在首位,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依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严厉惩治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499件,涉案罪名70余个,判处罪犯1954人,决定逮捕52人。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诈骗等各类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536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犯罪相关案件10件,审结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22件,审结网络诈骗犯罪9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及关联案件10件,依法惩处涉案被告人66名。左建辉等20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邹玉志等十五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我院分别于2019年 5月30日、12月30日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左建辉数罪并罚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邹玉志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3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13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到2千元不等的罚金。对涉黑恶案件的严审严判,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势力,实现“处理一案、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惩贪污贿赂腐败犯罪,审结赵以涛、王杰贪污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判处罪犯9人,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积极配合国家监察机关,推进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衔接,配合区委组织部摸排村级两委干部是否涉刑事犯罪五千余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反腐深入开展。严格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认罪认罚诉讼制度,对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确保宽严有据、宽严适度、罪刑相适应。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落实省高院《关于依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快案件审理进度,淘汰落后产能。建立绿色通道,在确保实体和程序公正的前提下,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周期,审结涉企案件7478件,涉案标的60.51亿元,妥善处置企业不良资产,保障债权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视产权保护,妥善审理涉及物权、债权、股权案件286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采取“能调则调,调和即解”的做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完善对规制高利贷、新类型担保的裁判指引,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案件1153件,涉案标的额25.7亿元。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970件。开展专项金融案件执行活动,及时兑现企业合法权益, 2019年金融类执行案件192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4.57亿元。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与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三)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进法治聊城建设。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妥善处理行政纠纷,支持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320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81件,败诉率为25.3%。对行政机关申请的362件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立案91件,执结91件。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路径,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2019年12起案件在负责人出庭的情况下当场协调结案。采取旁听庭审、行政和解、协调化解、府院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持续保持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建立涉诉信访案件研判分析制度,提升防控化解能力。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强化“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在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增量,与去年相比,我院涉诉信访案件呈下降趋势。开展甄别化解专项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信访包案、带案下访、公开接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共接待群众来访276人次,充分倾听来访群众诉求,让群众诉讼权利实现“零障碍”。对重大敏感案件,认真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方案,注重掌握重大敏感案件审理、宣判时机,做好舆情引导,源头防控。被告人赵长慧寻衅滋事案、原告王玉青诉被告聊城市肿瘤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成功审判就是实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一) 妥善化解民生权益纠纷。聚焦民生,畅通维权通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关切,审结民商事案件13093件,其中婚姻家庭1634件、继承纠纷15件、宅基地纠纷案件8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503件、劳动争议案件324件、医疗纠纷案件70件、交通事故案件899件。注重法理情相结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提升化解矛盾实效,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13类民商事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同时坚持调解前置与全程调解相结合,以柔性方式解决矛盾纠纷。2019年我院调撤案件5902件,调撤率45.08%。 (二)拓展诉讼服务功能。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拓展诉讼服务渠道,采取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实现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一是着力推进信息化服务。依托电子法院和移动微法院,推动网上立案常态化,一审民事、行政、执行、刑事自诉案件全部实现网上立案,开通多家银行网上缴费通道,实现24小时诉讼服务。实现跨域立案,全国范围内诉讼服务事项跨域远程办理。二是着力推进集约化服务。建立集约送达机制,启用电子送达及语音留痕系统,一次性送达成功率达77%。11月份,全面推广应用山东法院统一送达平台,送达效率进一步提升,同时也给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三是着力推进综合化服务。搭建集多元解纷、登记立案、诉调对接、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精准对接群众诉求,推行诉讼引导、多元调解、立案登记、案件查询、立案缴费等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最大便利。全年共现场解答各类咨询达4万余人次,通过12368热线咨询1300多起。 (三)全力攻坚执行难。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基础上持续发力,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文明善意规范执行,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全方位走向切实解决执行难。一是健全联动查控机制。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股权、微信、支付宝等信息进行全面实时查询和有效控制。二是充分借力网络手段。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依托网络拍卖平台成功拍卖标的物62件,成交金额为9347万元,标的物成交率47.33%,溢价率15.99%,有效兑现债权人权益。三是开展执行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凌晨猎赖”“百日攻坚”等集中执行活动85次,出动警力近900人次,司法拘留296人,罚款1.5万元,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四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455人,通过辖区电视台、官方网站、官方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体同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更多实现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与三大电信运营商联合推行“老赖专属彩铃”,形成督促“老赖”履行法律义务的强大社会氛围。五是强化司法救助。针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确实困难符合法定条件的执行案件进行司法救,2019年我院司法救助36人,救助金额40万元,让当事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暖。 2019年共新收执行案件4696件,同比增长80.61%,执结案件5361件(含旧存),同比增长105.4%,到位金额14.74亿元,同比增长213.6%。 (四)做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组织法官在聊城人民公园、兴业社区、实验小学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解答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维权问题。先后10次组织干警深入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通客车、鲁西化工等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和法律服务,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化解企业法律难题。结合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广大法官干警走村入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便民联系卡、普法知识宣传单、平安创建宣传册,让司法走入人民群众身边,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本着既有利于推进审判职能优化、内部管理扁平化,也有利于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后实现有效审判管理监督的原则,将原有19个内设机构精简至10个,在此基础上分类组建审执团队,8名入额院领导编入合议制团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分类组建10个专业化团队、3个速裁团队、31个综合审判团队和10个执行团队,加速类案审理,做到类案专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人员配备上实现 “1+1+1”或“1+1+N” 团队模式。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确保各类人员各尽其责,提升审判效能。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定权重系数,为奖金分配、评先奖优、等级晋升等提供依据,最大限度激发办案团队潜能和活力。 (二)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紧紧抓住权力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独立办案制度,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人员管理,实现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主审法官会议制度,为法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突出其宏观指导职能;规范事中监督,出台《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实现监督平台化、公开化,把院长、庭长实体裁判管理职能,变“审批决定”为“审核把关”,推进审判监督管理规范化。 (三)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大调解网络体系”,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一是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推进案件分流。全年诉前分流案件2千余件,将案件委托给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取得良好效果。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做到类案专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年分流民事案件8088件,简易程序使用率达84.85%。二是整合多元解纷资源,强化诉前矛盾化解。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位一体”的联动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多元解纷工作室、行政审前和解中心,推动诉调对接、便民诉讼网络与基层综治网格化机制联动整合、深度融合,打造承内启外多元解纷枢纽平台。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加大调解力度。三是推进速裁工作。自2019年6月份成立速裁团队以来,4个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2357件,人均结案近600件。四是创新审判模式。出台要素式裁判文书和要素式举证要点实施办法,推行要素式审判方式,简化审理流程,实现简案快审快结。自2019年7月份以来,区法院适用该审判方式审结案件400余件,得到当事人的普遍认可。五是实行司法鉴定工作前置引导。针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涉及身体权、财产权损害赔偿的案件,推行诉前鉴定,提高诉讼效率。 (四)深化司法公开。深度应用“智慧法院”,推进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促进阳光司法。2019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生效法律文书21781件,在中国庭审直播网庭审直播1517次。积极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职业规范和履职保障制度,2019年年初,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258名人民陪审员,轮流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全年普通程序案件382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630件,陪审率95%。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建设“四化”法院队伍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引导和激励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强化党建引领,2019年4月区法院成立机关党委,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二)坚持挺纪在前,保持司法廉洁。深入分析解放思想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司法巡查等活动反馈的意见,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关键节点的监督,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创新监督方式,利用短信平台,定期发布廉政格言,通过案件评查、提醒谈话等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锤炼职业品格,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入额法官向宪法宣誓活动,坚定法治信仰,坚守职业操守。通过院长上党课、参加知识竞赛、集中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理论武装。定期举办“法官论坛”,通过集体研讨、经验交流、与西南政法大学举办提升司法能力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拓展训练等活动,切实提升干警司法能力素养。 五、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区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自觉围绕中心大局谋划思路、开展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实事求是地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健全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审理。同时,在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基础上,虚心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监督保公正、以监督促廉洁。 2019年区法院工作呈现整体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区法院被聊城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连续五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行政庭副庭长于淑青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荣誉称号。全院共有2个集体和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区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新收、结案和人均结案数持续位居全省前列,部分审判质效指标有待提升;敏感期间出现的涉诉信访案件和舆情风险苗头应对处理棘手;内设机构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创新举措有待实践检验,诸多配套措施和历史遗留问题亟待完善和解决;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基础还不牢固,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新型多元解纷机制刚刚起步,体制机制尚需健全,案件分流、非诉解纷效果不明显。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提升司法能力第一需要,筑牢司法廉洁第一防线,全面强力提升司法质效、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和重点工作攻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谋发展、干工作、办案件,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实现司法审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强化司法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新时代司法新要求,积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市场出清功能,灵活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推动实体经济质量变革、效力变革、动力变革,力促企业实现再生价值。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丰富公司审判工作样本,化解信贷风险,助推政银企合力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勇于开拓创新,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全面落实诉讼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繁简分流,推行民商事案件新型审判模式,全面推开刑事诉讼认罪认罚普遍适用,推进部分审判事务集约化和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化,实行审判团队管理动态化,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优化司法供给,打造高质量诉讼服务体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多元司法需求,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在全区建立多元解纷平台,打造“一个平台、五个对接、三个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落实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的部署。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利民便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高质量的诉讼服务。 五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服务执法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司法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深度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全面落实全流程网上办案办公,挖掘审判数据服务办案、服务社会治理的深层次价值,推进互联网庭审建设,推动现代司法审判方式的变革。 六是全面从严治党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让党组织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激励法官敢于担当、秉公办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法院队伍从严管理制度体系并狠抓落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切实防止“灯下黑”,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区人大决议,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脚踏实地、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全方位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东昌府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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