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审判业务 > 调研成果

东昌府区法院反映“住宅商用”隐患应引起重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19日

2014年以来,东昌府区法院受理涉“住宅商用”案件45件,涉及16个小区,经营项目有餐饮、服装、精品店、理发店、仓储、棋牌室、家庭托儿所、小饭桌等。“住宅商用”存在问题:一是安全隐患多。“住宅商用”多数是一楼和沿街楼层私开门面,占道经营,大多拆改承重墙、乱堆乱放货物、私改电线和燃气线路等,进出小区非业主人员多,加剧小区火灾、盗窃等风险。以上案件涉小区火灾、盗窃案件17件。二是邻里纠纷多。“住宅商用”不仅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且易造成小区车位、电梯、水电等共有资源紧张,增加小区管理成本,引发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住宅商用”的业主往往改建通气管、下水管或者敲掉屋内楼梯重新建造,存在楼层渗水、非法改建等情况,侵害其他业主权益,引发案件28件。三是税费流失多。相对于写字楼和商铺,工商、税务机关对租赁住宅办公的企业监管力度较弱,以致一些“黑网吧”“黑旅馆”因藏身于居民楼而逃避了工商登记和纳税义务。上述案件有20多家企业无营业登记证明,属非法经营。

    对此,该院建议: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对“住宅商用”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完善配套制度,遏制此类现象的蔓延;二是加强行政监管,工商、税务、房管、消防等部门采取常态化管理和突击式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住宅商用”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小区自治管理,业主委员会制定包括“住宅商用”问题在内的业主公约,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委员共同参与协调处理业主纠纷。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23号 电话:0635-8434838 邮编:2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