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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普法问题与对策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0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尽管农村普法教育取得一定成就,但农村地区基层干部自身法律水平水平不高,再加上及村民对普法教育自身认识不足,所以农村地区普法依然存在诸多难题。如何快速、高效的开展普法教育,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是我国当前农村普法教育的重中之重。

  一、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人员普遍法律素养不高

  最近几年,国家愈发重视农村普法教育,政府作为带头者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凭借政府的资源迅速地在全社会传播法律知识,改善由于历史原因遗留下来法律知识法律常识不足问题。虽然普法教育活动对农村的普法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普法者法律素养普遍不高导致部分地区普法教育效果不理想。我国农村普法的主要人员大多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导致普法宣传的效果并不理想。

  ( 二 ) 普法教育内容不完善

  尽管最近几年中国农村普法教育取得一定进步,但就其内容构建而言,其依然有以下几点问题:首先,我国农村的普法教育普遍存在重政策宣传轻法律普及的现象。其次,宣传内容与实际应用脱节,普法宣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村民享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以及应该承担那些义务,很少涉及到程序与流程,导致村民在遇到问题时不知到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最后,过于重视知识教育,忽视了法律意识的提升,大多数普法教育只是向村民介绍法律规定,部分地区进行解释也只是对案例进行简单的分析,从而致使村民对法律认识不到位,应用能力严重不足。

  ( 三 ) 普法教育实施不够全面

  普法教育想要取得理想的效果,不仅要求内容完善,其有效的实施也不可或缺,我国农村普法教育实施也有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普法宣传多是政府单向输出,虽然可以高效率的完成普法任务,但是这种单向的教学,也使村民丧失了对法律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其次,普法主体过于单一,缺乏多元性。我国的普法教育宣传主要由政府自己主导、自己测评,其他行业基本不参与或参与极少,由此造成政府普法宣传部门自己测评自己的局面,普法宣人员对普法工作普遍存在得过且过的心里,致使普法教育流于形式。

  二、农村普法教育的完善对策

  农村普法教育的推进,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应当根据上述问题寻找可行之路,帮助村民明确其在日常生活中知道自身享有什么权利,应该承担哪些义务,进而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

  (一) 加强基层普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首先,招收法律相关部门的普法员,从根源上提升普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其次,对普法人员进行法律专业化培训,以此来改善现有普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的情况。最后,组织普法人员培训学习与交流,使普法人员认识自己的欠缺与不足,自觉去提升自身的法律水平,更好的组织普法教育活动。

  ( 二) 加强普法教育内容的全面性

  首先,应该改变以往重政策轻法律部分的情形,准确告诉村民政策与法律的区别,在进行普法教育时着重对法律本身的介绍。其次,普法人员在进行普法教育时不应仅仅向村民介绍法律条文,应在介绍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加强对法律条文的应用等方面的介绍,增加村民对法律的 兴趣与积极性,还能让村民更好的学习到如何去应用法律,以此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能力。最后,增加村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方面的内容,普法宣传的最终目的不是村民了解了某一法条,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起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在遇到纠纷时首先想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

  (三) 建立一套完整的普法活动考核机制

  一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考核标准,明确普法教育每一个阶段应该做到哪些事情,完成哪些任务,达到什么样的标注才算成功。另一方面,对普法活动的考核人员不应由政府单方面组成,可以由政府牵头,联合律师以及村民代表等多方面组成考核人员,对普法活动的效果进行全面的考察。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农村环境,村民法意识的提高时和谐农村的必备要件之一。因此,认清农村普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将律师纳入普法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等方式对农村普法教育活动进行改进,以此来对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博.我国农村普法问题与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9.3.

  [1]唐珍.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通道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家参谋,2018.4.

  [2]贺超智.新时期农村普法的途径探析[J].法制博览,2017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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