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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庭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6日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化解社会矛盾、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也是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为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社会主要矛盾的不断变化,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当前人民法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较为突出。近期,我深入三个基层法庭开展调研工作,与法庭干警沟通交流,对法庭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提出一些初步工作意见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当前法庭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人员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1. 案件数量多,人员配备少,且缺少机动人员,这是当前法庭人员提出的首要问题。有的法庭现配备两名员额法官,审理与执行均集中在两名员额法官身上,办案压力极大。虽然组成1+1+1团队,但有的团队并没有法官助理,由两名书记员代替,但书记员无法承担助理的工作,调解、起草文书等工作还是需要法官做,大大降低了法官结案效率。当审判团队缺一人时,没有机动人员补缺,导致团队办案效率大幅度降低。
  2. 有的干警不是学习法律专业,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法庭招聘人员较多,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直接上岗。虽然在工作中边做边学,但有些人员学习较快,有些人员较慢,导致团队的办案效率相差较大。另外,法庭面对的是最基层群众,不懂法的较多,干警沟通协调能力、释法说理能力直接影响着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能不能化解。所以对干警的沟通协调能力要求较高,但通过调研发现,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3. 法庭的招聘人员与机关同类人员待遇无差别,影响工作的积极性。这些法庭干警需每天市区、乡镇来回跑,但没有下乡补助、伙食补助,且工资待遇较低。另外,机关干警午餐仅缴纳10元餐费,而法庭干警午餐却没有得到解决,这容易影响法庭干警心态,进而降低工作的积极性。
  • 信访问题

  基层法庭信访,一是诉讼中信访,主要是当事人感觉案件进展慢,想通过信访达到给法官施加压力,让法官尽快审理案件;二是诉讼结果信访,主要是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接受,但又不上诉,不走正规法律程序,感觉闹、访可以达成目的;三是执行阶段信访,主要是少数执行案件经法官调查后,被执行人无能力、无财产导致执行不能,申请人又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因此申请人不能接受执行不能这一结果。

  当事人对案件信访,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数量大,法官办案压力较大,案件排期相对较晚;二是法官对裁判结果的释法说理不够深入,且个别法官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方式简单粗暴,没有耐心,导致当事人对法官意见较大,进而走信访之路;三是很多信访人缺乏法律知识,对涉及自己案件的法律知识道听途说,或凭主观臆断和自己利益的需求偏听偏信,当自身的诉求没有实现,就固执地认为办案干警存在违法办案的现象,便坚持以自己的理解上访缠诉;四是一些上访老户通过越级上访形式来寻求法律之外的利益和目的,以进京上访等非正常上访来要挟人民法院,对诉求更是漫天要价。对这些信访案件,上级信访部门仍然进行登记,没有给他们以明确的答复。使这些信访人错误地认为自己的要求有道理,上访劲头更足,给化解息访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三)当前诉前调系统效果未显现,影响了员额法官办案质效,主要原因有:

  1. 当前案件立案,一刀切都立诉前调系统,但一些案件明显没有诉前调基础,比如被告下落不明的。还有一些案件信息不全就立案,法官无法联系当事人,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也浪费了法官的办案时间。
  2. 有些案件申请诉讼保全,不适宜诉前调解。当事人申请保全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案件立诉前调系统后,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知道后转移财产,因此很抵触调解工作,从而造成案件拖延。
  3. 一名法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后,未调解成功。当转审理程序时,案件却立到另一名法官名下,再由其从头开始审理。这样浪费了诉前调时法官所做的工作,也耽误了审理法官的时间。

  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当前诉前调体系还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四)送达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且公告送达见报慢,周期长,拖延了案件审理期限,很容易形成超审限情况。当前公告是集中批次公告,等凑够公告个数后,才给公告,这样延长了办案时间。个别案件申请公告一个月,还没有见报,严重影响了案件审理节奏。

  (五)调研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有:

  1. 信息化应用还不熟练,运用效率较低,只能简单看看本人的收案、结案情况,里面的一些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2. 当前案件均网上立案,案件立到承办法官名下后,无法查看是否已交诉讼费。且当事人网上缴费后,需到立案庭窗口筐子里翻找,已多次出现缴费单据丢失情况,造成当事人意见较大。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法官主动学习运用信息化技术的主动性差,不能适应新事物;二是个别干警工作简单,服务意识较差。

  二、解决当前人民法庭困境的对策建议。

  (一)对于案件数量大、人员问题。一是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司法所沟通,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司法所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积极将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中,从根源上减少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数量;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将新录入的年轻干警充实到法庭中。为每个团队配齐法官助理,同时为每个基层法庭配备一名机动人员,填补审判团队成员临时性空缺,避免影响审判团队的办案效率;三是定期组织对法庭招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找经验丰富的书记员手把手教导新入职的人员业务操作,比如送达、报结案、上诉卷宗移送等,法庭庭长对其操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尽快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四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法庭招聘人员待遇,让其比机关同类人员的待遇稍微高一些。

  (二)针对信访问题。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办案干警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办案质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强力推进司法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辩法析理、判后释疑活动,让当事人赢得在理,输得明白,最大限度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三是改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四是在执行时,可以要求申请执行人一起参加,让他们看到法官为案件付出的行动和努力。在执行不能时,耐心向他们释法说理,努力降低信访风险。

  (三)针对诉前调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专门对诉前调案件进行调解,不再立到员额法官名下,占用法官的办案时间;二是对新立案件进行初步审核,对于明显不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直接进入审理阶段或让当事人补充相关信息;三是安排专人负责诉前调解未成功案件转审理程序事宜,将这些案件仍立给诉前调解的法官,节约审理时间。

  (四)针对送达难问题。一是拓宽送达方式、渠道,充分发挥电子送达作用,提高送达效率;二是集中力量,成立送达队伍;三是积极推行送达外包服务;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加大对法律文书送达的解释工作,教育群众不要故意躲避法律文书送达,增强其主动接受法律文书的自觉性;五是下放公告权限,由基层法庭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进行公告登报事宜。

  (五)对一体化平台等信息化应用技术进行专项培训,详细讲解各项功能,并实际演练,让法官真正体会到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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