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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理念 转模式 转作风”学习心得体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5日

  根据全省法院“转理念 转模式 转作风”学习研讨要求,我认真学习系列评论员文章,积极参与研讨交流。作为一名专职文秘,我在参加“三转”理论研讨的同时,结合岗位工作和自身感悟,撰写心得体会如下:

  一、转理念是做好法院工作的“航标灯”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引领着前进的方向。有正确的理念,才会有正确的行动;有统一的理念,才会形成合力的行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加多元,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只有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理念。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旗帜鲜明讲政治,唱响政治建院主旋律。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尤其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不仅期待司法公正,还期待司法公正看得见、可感受;不仅期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还期待受尊重、得温暖、有尊严。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要坚持公正效率理念。要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加强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推行新型审判模式,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转模式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推进器”

  司法体制改革后,原有办案模式被打破,一些诉讼程序和流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契合改革需求的新模式仍在探索完善中。我们必须强化流程再造,优化资源配置,以构建新型办案模式为抓手,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一是建立完善专业化繁简分流模式。构建新型民商事案件审判模式,组建 专业化团队,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办案模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大速裁方式适用率和简易程序适用率,针对事实清楚的简易程序等案件,推行运用“要素式审判+表格式文书”的审判模式,当事人开庭后可当庭拿到审判结果;探索运用“类案集中式”审判模式,实行类案一个团队承办、引导合并审理和集中审理或集团诉讼方式;尝试运用“无人记录式”审判模式,用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代替书记员当庭记录,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增加记录准确性。二是建立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模式。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推进立案、送达、保全、庭审、执行等诉讼事务网上办理。结合疫情防控和群众需求,推动互联网庭审和在线调解全面开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进一步加强软硬件设施配置,加快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形成,强化深度应用。三是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加强与综治机构、各调解委员会的对接,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托东昌府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推进多元化解。进一步运行好“家事纠纷化解中心”和“职工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心理专家等参与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前端。

  三、转作风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压舱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法院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干工作就会轻飘飘,没有压力和动力。所以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一是要做好“加法”。“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前进的道路上并非坦途,要想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既要决心坚定,也要本领高强。要把善学、善作、善成贯穿到工作中,关旧门同时开新路,勇于打破“藩篱”,持续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目前,我们要破除“骄娇二气”,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公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效,为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打下基础。二是要做好“减法”。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把有限的精力用在落实部署上。只有精简会议,多在工作落实落细上下功夫,才能持续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等工作;只有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才能推动工作不断前进;只有简化审判流程,减轻当事人诉累,才能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三是要勇于“亮剑”。“百舸争流,奋辑者先;中流击水,勇进者胜”。在推进作风建设的道路上,必须有“李云龙式”的闯劲,敢于动真碰硬。必须要破除好人主义,在原则问题上做战士而不做绅士,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搞一团和气、唯唯诺诺,不做“老好人”,不当“甩手掌柜”,敢于斗争、敢于碰硬,养成讲真话、干实事的良好风气,努力做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和专家权威。只要我们拿出“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的责任感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紧迫感,就一定能够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就一定能够把更多有温度、接地气的政策推行和落实下去,就一定能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作者: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肖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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