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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心情我懂得
刘力铭
光阴荏苒,不觉间在法院工作四个年头了,无论是初初踏上工作岗位时,还是现在日益娴熟的处理案件,我每天都提醒自己维系公正是法官这份职业的特殊所在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应肩负的责任。但是,我同时也发现,工作久了,我的心开始慢慢变得坚硬,我越来越理性,越来越不容易被当事人的情绪影响,我也越来越不愿意倾听当事人不断重复的而我认为与案件无关的事实,工作的紧迫感差了,有时到案件临界审限的时候才能办出去……因为我审理案件看的是证据、依照的是法律,因为的确有当事人试图用他的情绪影响我的判断,还因为我很忙,我不只要处理这一起案件……直到有一天,我也像普通的当事人一样,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家在外地,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端午节放了三天小长假,于是兴奋的夫妻双双把家还。四个小时的车程让我们很疲惫,从车站出来决定走走。这时候,扑面而来的是一些人举着“旅馆、住宿”一类的牌子招徕顾客,不断地追着你的脚步问是否住店。在各地城市的车站这样的情况应该说是屡见不鲜,我们没有停下理会,谈论着我们回家的迫切。然而此时,一声刺耳的咒骂完全打破了这情境,我回头问她为什么骂人,可没想到几句话理论不成,对方竟举起手中的牌子朝我头部猛击过来,从没碰到这种情况的我一下子呆在原地,丈夫见我受伤,生气的质问她知不知道打人犯法,她却说:“打人?谁看见了?我还说你非礼我呢!”说着又朝我的头部拍了第二下,“打的就是你!”唉,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啊,但是这名妇女的一席话让我猛然惊醒,如果我们继续跟她纠缠那么后果不堪设想,我把丈夫推到一边让他赶紧报警,随后,由于担心在警察赶到之前这名妇女逃跑,我们一直跟着她,她却不断的向周围的同行和出站的人群制造舆论,说我们看不起他们开旅馆的……诸如此类,周围的人们开始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们,恐惧向我袭来,我感到度秒如年,直到12分钟后警车呼啸而来,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警车上,这名妇女开始打电话,说自己被某某派出所带走了,赶紧联系什么的。我以一名普通被侵害人的敏感,立即察觉到她开始找熟人托关系了,这是中国人遇事的特点。我和丈夫都讲普通话,对方妇女则是一口地道的方言,她大概以为我们是外地游客欺生也说不定,此时我的心情十分复杂。其实,我们也是地地道道的当地人,但我是学法律的,我的工作依照法律审理案件,我想用法律保护自己,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到了派出所,我们和这名妇女被隔离开,但我们能听到警察在大声教育和训斥那名妇女的声音。这边,丈夫一遍遍的自责,说没有保护好我,甚至说跟这样的人没办法说理,应该以暴制暴揍她一顿就好了。我说别说气话,真要那样我们跟她们有什么区别,无论怎样违法的事咱不能做。这时,头部被击打的痛楚阵阵袭来,两个突起的包连在一起,眼泪不听话的不断涌出。一个警察过来看了看我的伤情说,这个伤没有流血,又包在头发里,我们拍照拍不清楚,你们先到医院看伤再回来。
我们刚走出派出所门口,一个不明身份的人从车上下来迅速靠近我,“是你找事是吧,小心……”我和丈夫快速离开,没有和他多作纠缠。强烈的不安再次向我袭来。
脑CT显示没有明显异常,医生说应该是皮外伤,大约是4×4cm的肿块,但有些脑外伤反映滞后,今后几天如有不适,比如头晕、恶心或呕吐的情形应立即入院检查,随后开了些活血化瘀的药,我们返回派出所。
见我没有大碍,我被单独带到询问室进行询问,一切似乎都进行的很顺利,除了记录人,一个非常年轻的协警,实在是太慢的打字速度。警察问我的职业,我实话实说之后他很感兴趣,接着问我认识当地法院什么人,我很意外他这么问,我说这个跟案情无关吧,他说大家都是公检法的,闲聊吧,他又问我认识公安什么人吗,我再次很抗拒他这么问,就说认识不认识跟这个案子有关系吗。这名警察立即正色道“我告诉你,不管你是什么达官贵人,我们都是一个处理方法,你别在这瞎忽悠。”唉,现在的人们都是怎么了?我也终于按捺不住心头的委屈和怒火,我说:“警察同志,如果我主动说我认识某某领导那是我的错误,我不是什么达官贵人,我确实在法院工作,但现在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公民,您最好像您说的那样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都依法办案。”随后,我问他多长时间能结案,警察说他们的工作很忙,没有明确的办案期限,没办法答复我。而且如果在附近没有监控或者拍摄不清楚的话,就不能确定我是不是无辜的受害人,因此他们还需要调查,这个案子有些事实不清楚。我笑了笑,“对不起警察同志打断一下,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类案件的处理期限是30天,案情复杂经上级机关批准最多可以延长30天,怎么能说没有办案期限呢?而且这个案件事实很清楚,从客观逻辑方面分析,首先我作为当地人下车之后是不会跟旅馆的招徕人员主动攀谈的,所以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方主动跟我们搭话,然后无论中间发生什么,我是受害人,而对方完全没有受伤,因此即使没有监控或者拍摄不清楚,这个案件也是一个事实清楚的铁案!”警察诧异的看了看我,说自己很忙,离开了,只剩下我和记录人在询问室。在阅读笔录的过程中,我发现询问人和记录人一栏空白,而且警察也没有像笔录中记录的那样向我出示警察证,于是核对笔录之后我把这一情况也签入笔录了,并写明希望依法办案。见我这样写,记录人急忙把询问人叫回来。警察很生气,说警察证可以给我看,还说我弄错斗争对象了,又说我应该相信他们。我说我只相信法律,我只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不公进行自我保护,而且这是我的权利。丈夫也接受询问,漫长的一小时之后,我们被准许离开。
在差五天办案期限届满的时候,派出所所长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愿意调解,我说希望他们依法办案,不调解。差两天办案期限届满的时候,派出所的上级,公安分局的治安大队长给我打来电话,为他们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向我道歉,称想对侵权人进行拘留处理,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办案程序存在问题,因此再次劝说我调解结案。最后,我同意了。
这就是这件事的整个处理过程。几个相熟的朋友说,发生这样的事又不是多么光彩,干嘛要写出来?是啊,我又何尝不知道呢,而且当时只要我对对方的莫名咒骂充耳不闻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只是,这个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纠纷的发生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交往中似乎无可避免。所以我决定写出来,也许这是我写的最没有文采的一篇文章,但这是最真实的经历,从而我也拥有了最真挚的感受:
第一,当事人最担心的是办案人员不能公正处理案件。而这种公正处理案件不仅仅是指案件的实体处理,同样包括办案人员的一言一行都要恪守公正的原则,彰显程序的公正。
第二,当事人最希望办案人员了解清楚案件发生过程。办案人员善于倾听将有助于摆脱办案僵化的缺点,案件处理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当事人最期待办案人员尽快处理案件。工作忙、案件多、案情复杂都不应是拖沓办案的理由,高效率的处结案件有利于尽快化解纠纷,消除当事人不必要的误会。
第四,当事人最向往以最简捷的方式了结案件。调解结案是促进案结事了的最好方式。
工作中每每需要写材料的时候,以上提到的这几点都常常常在笔端出现,然而我却从未像今天这般感受真切。在今后在处理每一起案件的时候,我都会设身处地的为你考虑,寻求最佳的处理方式。因为,你的心情我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