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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0214民初13395号-青岛泰孚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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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6日 |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青岛泰孚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生物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14民初13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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