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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03月16日
作者: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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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2月26日在城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城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殷延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一、履行审判职责,主动服务大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跨越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2903件,同比上升40.5%,审、执结49570件,同比上升32.7%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刑罚手段惩治各类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4383件,审结4240件,判处罪犯5773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案件1222件,判处罪犯1571人,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的冯某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专门批示予以肯定。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733件,判处罪犯1102人。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案件5059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77人,维护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护受害人权益,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案件19件,其中杨某等电信诈骗案涉及30余省市2000余名被害人,严惩犯罪同时为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及污染环境犯罪,审结案件1013人,维护民生权益。审结涉外刑事案件30件,维护我国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233件,最大限度弥补受害人损失。

强化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严格审查证据,对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同罪同罚,罚当其罪。加强未成年审判,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3256人,对93人判处非监禁刑,创建的“黄丝带”少审帮教品牌,得到市委、区委的肯定,《人民日报》做了专题报道。

(二)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363件,审结32440件。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56件,着力化解家庭矛盾;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795件,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案件7420件,确保伤者及时得到赔付。审结金融借款案件741件、民间借贷案件3533件,标的额共33亿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审结买卖、承揽、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合同纠纷10956件,制裁违约行为,维护诚信交易。审结公司股权类纠纷60件,促进市场交易主体发展。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72件,优化招商引资的法治环境,《山东法制报》等媒体报道了我院的作法。服务辖区社会发展大局,为青连铁路沿线拆迁、红岛河套街道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保障。

依法稳妥处理公司破产案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共受理破产案件10件,涉案标的额40余亿元。受理的喜盈门集团破产案件,于20151210日进行了破产宣告,目前已进入资产处置阶段。审结全市首起执行转破产案件,为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助力供给侧结构改革做出了积极尝试。

(三)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943件,审结898件,其中行政诉讼405件,非诉执行493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基本解决“民告官”立案难问题。在全省率先试点行政附带民事审判方式,解决了行政案件民事赔偿难的问题,2013年处理某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附带解决了15名职工的民事赔偿诉求,《工人日报》头版予以报道,全国人大法工委修法调研组到我院调研时给予肯定。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全市率先制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行政首长出庭率居全市之首,《青岛日报》等媒体做了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环保行政审判,建立环保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得到了最高院环境资源庭领导的肯定。2016年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成为全省五家获此授牌的法院之一。

四)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保障兑现胜诉权益

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2120件,执结11917件。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实施执行团队化改革,执行效率显著提升。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利用青岛中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及最高院司法查控执行系统,查询银行账户、房产及车辆等财产线索60余万条。发挥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严厉制裁各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采取查封、冻结措施13万余次,拘留344人、拘传176人,对8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不断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将356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高、限飞、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22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每年组织开展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执行活动,积极开展夜间、凌晨执行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到执行,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

二、遵循司法规律,推动司法改革,在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一)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院、庭长管理监督职责和法官办案责任。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法官员额制改革于201611月份开始启动,通过考试考核,首批37名员额法官已经遴选产生,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大力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我院作为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法院,自2014年以来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616件,判处罪犯673人,当庭宣判率100%,服判息诉率99.9%,实现了效率与公正兼顾的目标。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高院、最高院以信息简报形式转发,《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发了经验介绍。2015年我院作为全省唯一基层法院代表在全国刑事速裁程序研修班上做了经验介绍。

(三)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在区委领导下,于2015年推动成立了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派驻中心巡回法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共委派委托调解2335件,达成协议1498件。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及青岛市委等上级领导调研时给予肯定。

三、践行司法为民,推进阳光司法,在促进司法公开上开创新局面

(一)畅通诉讼渠道,保障群众诉求。实施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保群众行使诉权。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诉讼引导、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设立查询终端设备,方便当事人查询、跟踪案件处理进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依法缓、减、免诉讼费595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二)推进阳光司法,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通过山东高院庭审直播网对部分案件庭审同步直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文书1.6万余篇,通过执行短信平台发送执行短信10万余条。依托微博、网站等平台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院形象。加强司法宣传调研工作,积极通过媒体报道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00余条,在全国、省、市各级理论研讨和文书评比等活动中获得40余个奖项,司法理论宣传工作连续两年荣获最高院表彰。

四、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在司法能力上实现新提升

(一)强化思想教育,确保廉洁司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干警队伍。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定期开展审务督查、纪律作风巡查等活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多次组织宣讲廉政党课、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活动,筑牢干警廉洁司法思想防线。五年来,干警队伍未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法院司法公信力和法官形象得到有效提升。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司法能力。建立健全综合绩效、审判质量、审判效率三大管理体系。每年开展“开示范庭、办精品案”及优秀文书、典型案例评比活动,创办《审判管理专报》,每月对办案质效张榜公示,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加强教育培训,共组织各类教育培训120余次,干警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落实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全面工作制度,主动向区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五年来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等专项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提高了公正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等4项省级表彰奖励以及23项区、市级表彰奖励,法院内设机构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60个区级以上荣誉,134名干警受到省、市、区级表彰奖励,区法院的发展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法院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才能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推动司法事业创新前行;只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肯定;只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和能力提升双轮驱动,才能保证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办案质量与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司法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一七年工作展望

区法院2017年的工作思路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创一流法院为目标,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刑事审判惩治犯罪功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主动回应人民群众需求

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继续深化诉调对接、巡回审判、简案速裁等便民举措,方便群众解决纠纷。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三、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切实增强干警队伍活力

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的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建设,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独任庭、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最大程度激发队伍活力,增强责任意识,保障司法公正。

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党建带队伍,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抓廉洁筑防线,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抓管理强素质,继续完善审判管理和考评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用目标管事”,加强教育培训与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下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决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的胶州湾北岸新城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