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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04月23日
作者: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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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阳 区 人 民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4年110日在城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城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殷延辉

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正确履行职责,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一、依法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0318件,标的额5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和114%,审结9766件,同比增长23%,均创历年新高。全院干警放弃休假,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累计加班3000余人次,一线法官人均办案213件,居全市法院首位,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一)宽严相济,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平安城阳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45件,判处罪犯 1193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以抢劫、强奸罪分别判处杜某和高某有期徒刑20和18年;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理各类涉毒案件48件;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秩序和危害民生安全的犯罪,共审结非法经营、虚开发票、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生产、销售假药等案件 125 件;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案件20件,以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张某等3人有期徒刑14年、11年和12年;公正审理涉外刑事案件,依法对4名外国人定罪量刑,有力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宣告无罪。发挥刑罚的教育功能,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罚,共判处非监禁刑434;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共调处316件,调解率98%,实现和谐刑事司法;成立“黄丝带”爱心团队,强化对少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人民日报》以《“黄丝带”助力未成年人审判教育》为题进行了专门报道,区委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二)调判结合,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保障民生服务大局

   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审判思路,全力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29件,审结6561件,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9.9%,服判息诉率96.1%。

    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案件791件,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审理劳动争议案件558件,积极化解劳动纠纷;审理交通事故案件1542件,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理房屋买卖案件450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理借款案件1166件,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承包、租赁等案件130件,保障土地的合法流转与合理利用;审理买卖合同案件558件,制裁违约行为,促进公平交易;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36件,优化外商投资法治环境,促进对外开放。

    依法受理的喜盈门破产案件,民间债权人多,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广,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区法院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加强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成立破产案件专案合议庭,制定《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服务城阳发展大局的实施意见》,以突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指导破产案件依法、规范、有序、稳妥审理,力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监督与支持并重,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确保“官民”关系和谐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等行政诉讼案件95,同比增长63.8%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对合法行政行为予以维持,对违法行为依法撤销,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9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和政令畅通。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和解”机制作用,和谐化解“官民”纠纷51起。

    (四)攻坚克难,做好执行工作,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全部执结”为目标,积极打造“公信执行”品牌,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全年共执结案件2284件,标的额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1%和54%,执行信访率下降16%。

    一是建立健全执行联动、限制高消费和出境、信用惩戒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充分运用强制措施,拘留131人,罚款25.5万元,执结规避执行案件115件。二是加大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快速执结申请人为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261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保险费用等共计1821.5万元。三是开展“百日千案”集中执行行动,依托“点对点查控网络”,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屋及土地等财产,获得大量有效执行线索,执结案件1027件。四是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对涉及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案件,讲究执行艺术,优化执行措施,确保执行效果,妥善执结了与青威路生态长廊项目有关的案件,保障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务实创新,大力提高司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审判质效

    完善岗位目标责任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绩效、审判质量、审判效率三大管理体系,从办案数量、质量、审理期限等方面,对法官进行科学考核。实施“示范精品”工程。结合“执法双无”(无执法过错、过失、瑕疵问题和无执法初信初访案件)活动,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文明礼仪”的要求,大力开展“开示范庭,办精品案”活动,倒逼法官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办案水平;评选年度十大精品案例,其中一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案例精选》收录。实施科技审判工程。依托科技法庭,对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强化对案件的监督管理;研发《电子法官》软件,加快案件流转速度,大幅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创新审判方式,实现司法为民

   为满足人民群众公正、便捷、高效处理纠纷的司法需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共同进驻区交警大队,形成事故责任认定、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57件,帮助当事人取得赔偿款1817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调解机制,在解决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同时,附带解决职工的民事赔偿诉求,一并解决行政和民事两个诉讼,使15名工伤职工快速拿到赔偿款115万元,《工人日报》头版报道了这一创新做法;完善委托指导人民调解机制,邀请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实现民事审判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委托指导调解案件385件,全部自动履行,无一上访。

   (三)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审判效果

   针对零工多、维权难问题,成立“零工维权中心”,通过快立、快审、快执和救助,审理案件134件,为“零工族”追回赔偿款326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万余元,《工人日报》、搜狐及网易新闻等予以报道;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将传统社区扩大到企业、学校和网络虚拟社区,对非监禁刑罪犯实施全方位矫正,实现再就业261人,复学3人,无一重新犯罪,上级法院简报肯定了这一经验做法,《青岛日报》也做了专题报道;建立企业经营风险预警机制,通过送法进企业、司法建议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改进经营方式,减少经营风险。

    三、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夯实司法保障基础

    (一)严明纪律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院不放松,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政法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政法委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以良好作风取信于民;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开展理论研讨活动,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源治本,做到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二)主动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区委汇报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安排和重大案件审理,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旁听庭审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增强保障意识,加强装备建设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建成科技法庭的基础上,完成了中央空调改造,更新6辆办案用车,安装X光机等安检和监控设备,审判保障水平有了新提升。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区法院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与会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随着案件的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法官已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二是个别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执行难和涉诉信访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2014年工作展望

    2014年,区法院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争创一流法院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司法服务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树立民生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完善巡回法庭、流动法庭和委托指导人民调解制度,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注重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重点推行量刑规范化,实现公平正义;加强民事审判工作,重点审理好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等案件,和谐化解民事纠纷;加强商事审判工作,重点审理好企业破产、金融及合同纠纷等案件,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政审判工作,重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执行工作,重点执行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案件,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和征信系统建设,力争实现执行工作新突破。

    ——全面推行司法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司法公开,使人民群众认识司法,理解司法,监督司法,自觉守法。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对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执行过程,通过政务网站、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会更高。要更新队伍建设理念,创新方法措施,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整体司法能力。着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改进审判作风,促进公正廉洁,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队伍,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充满生机和希望的一年,也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区法院将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的胶州湾北岸新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