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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7月13日,城阳法院执行局开展夏季集中执行行动,出动执行干警20余人、车辆4辆,“重拳”出击,依法查扣被执行人挖掘机2台、轿车1辆,农用拖拉机2台,腾迁房屋1处。
跨越300余公里 成功查扣两个“大家伙”
被执行人段某甲、张某某、徐某某、段某乙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先后在日照市莒县和五莲县两地发现被执行人的挖掘机,希望法院能前往查扣。经查,涉案挖掘机是被执行人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需要通过扣押后拍卖变卖得以保障。执行局副局长纪华华立即召集两个团队成员,研究执行方案,拟订执行文书,做好执行保障,决定前往莒县和五莲县两地进行查扣。
7月13日上午,由纪华华带队,执行干警一行驱车200余公里赶到日照莒县挖掘机停放地点,现场发现被执行人的挖掘机停放在山上一个隐蔽的采石场中,挖掘机体型庞大,且无法发动,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各司其职、配合默契,迅速将挖掘机装车运走。12时许,执行干警又驱车100余公里赶到五莲县继续查扣第二台挖掘机。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将第二台挖掘机隐藏在一堆石渣与板房中间。因车辆停放间距窄,且停在石堆中间,拖车拖运困难。执行法官陈安刚安排团队成员协助拖车司机把车辆移到平地后,妥善安放到拖车运走。至下午13时30分左右,300余公里外的两个“大家伙”——两台挖掘机顺利查扣完毕。
总行程6000余公里 异地联动妥善执行
因广东某公司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青岛某农用设备公司申请执行。城阳法院执行干警向广东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付款义务,广东某公司虽承诺还款但迟迟未履行。
7月12日,执行局尹晓君团队四名执行干警赶赴广东省阳春市,与阳春市法院执行局沟通联系,取得了当地法院的大力支持。13日清晨,经过周密部署,两地法院一行10余人,赶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林某居住的某镇,成功扣押奔驰车1辆、农用拖拉机2台。被执行人林某当场表示要分期偿还欠款并承诺如不按期支付,可处置扣押财产。本案中,执行干警奔赴多地调查了十余个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总行程6000余公里,圆满完成了执行任务。
切实维护胜诉权益 强制腾迁1处房屋
申请执行人青岛某银行与被执行人袁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已成交,但房屋一直被他人占有使用。
7月13日,执行干警赶赴执行现场,发现该涉案房产正在装修,占有使用人也在现场。通过执行干警前期与占有使用人沟通,及现场释法明理,占有使用人同意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被执行人所欠钱款问题,并腾出占有房产。当日,该涉案房产顺利完成交接,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