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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阳法院法官刘晓东、陈安刚在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案件中,耐心释法说理,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被告当事人为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点赞。
许某与周某在恋爱期间商定共同出资购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总金额400万余元的房屋。因购房款紧张,周某母亲马某将自有房屋抵押所得的100万余元用于支付上述购房款,所购房屋登记在马某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名下。2021年许某与周某分手,双方就房产归属产生纠纷,许某起诉公司、马某及周某,请求确定自己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并要求马某等协助办理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变更手续。
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办案法官刘晓东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其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情况、明确争议焦点。由于涉案房屋标的额较大,且案情相对复杂,办案法官抽丝剥茧,有针对性地找出问题突破点,向双方充分陈明利害关系,探索最佳解决方案。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合法合理、操作性强的调解意见。由于当事人需当天赶回外地,办案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出具了调解书,减轻当事人诉累。后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马某向法院出示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坚称自己始终准备着随时配合许某办理过户手续,但一直未收到许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请求,许某对微信聊天记录无异议。在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协助义务、且双方已自行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法院作出驳回许某执行申请的裁定,执行法官陈安刚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为双方答疑解惑,促使双方实现握手言和。当事人感激地说:“两位法官耐心讲解法律知识,解开了我们的思想‘疙瘩’,真是‘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好法官。”
本案法官耐心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城阳法院法官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缩影。下一步,城阳法院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公平公正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展现新时代司法的温度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