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法院“执转破”工作破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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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1日 | ||
为全力打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李沧法院瞄准盯紧“执转破”工作环节,并于6月21日组织召开了首例“执转破”案件债权人会议,实现破题。 本案的破产企业为青岛颂宏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是2004年4月23日成立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煤炭批发、电力、供热工程等。后因经营不善,企业被多次起诉。 李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有6件,未结执行标的为800万余元,公司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李沧法院对该公司进行破产审查。2018年1月10日,李沧法院正式受理破产清算,并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依法进行了相关的财产管理和清算工作。同年5月20日,李沧法院依法宣告青岛颂宏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根据法律规定,6月21日上午,法院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由审判长宣读了管理人职责及债权人会议职权,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债权人出席会议情况,并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在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主持下,管理人汇报了执行职务情况,对债务人财产状况、管理人报酬方案、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情况、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通报,管理人就债权人提出的异议进行了解答。最后,债权人表决通过财产分配方案,会议主席现场宣读表决结果。整场会议规范流畅,会场秩序井然。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破产清算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李沧法院将继续规范和完善“执转破”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平等保护各方权益,在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同时,也为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名词解释: “执转破”,指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且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在征询被执行人或者任何一个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可以决定移送破产审查。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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