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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06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按照“决战就要有决战的做法,非常之事得有非常之举”的工作要求,为了充分反映执行工作良好成效,树立人民法院和执行法官的良好形象,大力营造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宣传声势,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特制定本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张甲天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大执行力度和宣传力度,坚决打赢决胜 “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最高法院“四个基本”要求、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最高法院巡查反馈整改意见,补齐短板、巩固优势、迎难而上,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机构、半岛都市报共同创建的“金法媒”为平台,全面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舆论氛围,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影、互联网以及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加强执行宣传策划,创新执行宣传形式,丰富执行宣传内容,通过邀请新闻媒体到执行现场实地采访报道,积极提供新闻线索,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展示执行工作成效。具体目标是:

  1、充分展示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强大威力,宣传在区委、区人大领导下各执行联动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功效。

  2、广泛宣传我院全面破解“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和有效举措,宣传我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际行动。

  3、大力彰显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司法为民的宗旨,宣传我院坚持执行公正、高效和权威,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4、引导社会客观认识执行难,增强防范意识,正确对待和有效避免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5、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主要内容

  1、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司法解释和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政策,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2、宣传部分案件不能执行的原因,通过案例展示使社会各界和执行案件当事人了解“执行不能”的实际情况,了解执行工作的规律。

  3、宣传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和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典型,树立自觉履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

  4、宣传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义务。

  5、宣传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社会各界领导、支持、协助法院执行的有效举措,宣传执行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6、宣传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四、宣传重点与要求

  (一)重点内容

  1、执行工作“大格局”宣传,主要是党委领导下,四大班子重视支持,各部门联动治理“执行难”情况,贯穿始终。

  2、失信惩戒措施宣传,主要是打击拒执、限制高消费、政法部门敦促执行联合公告等,贯穿始终。

  3、专项活动宣传,主要是“三反”(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三涉”(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整治行动等。

  4、典型、热点案件宣传,主要是拒执案件,司法救助案件等,贯穿始终。

  5、典型案例或事例报道。确保每周公开报道一次执行不能案件。

  6、执行规范化宣传。主要是“刀刃向内”和严格管理举措等,贯穿始终。

  7、“执行不能”及“终本”宣传,贯穿始终。

  8、代表委员联络宣传,贯穿始终。

  9、工作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贯穿始终。并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初 “两会”期间开展集中宣传。

  (二)具体要求

  1、完成上级安排的宣传任务。积极争取和配合新闻媒体开展工作宣传。积极提供本地案例、有关素材和稿件。

  2、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高密度发布、通报典型拒执等典型案例、重要举措、重要成效。

  3、本地媒体全面开花。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坚持每周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宣传执行工作举措和成效,协调有关媒体播放宣传“执行不能”、诚实守信公益广告。

  4、自有媒体充分聚焦。充分利用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同时在内、外网站开辟专栏,集中介绍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道进展、成效。网站专栏和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坚持每天更新执行工作内容,经常性开展执行直播活动。

  5、全覆盖开展联络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代表、委员看执行、谈执行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听取意见建议,并通过短信、杂志、简报等方式向代表、委员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

  6、加强乡镇社区宣传。要组织干警进街道、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在辖区每个社区、乡镇通过滚动电子显示屏、公交车显示屏、社区公告栏、拉横幅等形式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曝光失信人名单等活动。

  五、宣传形式

  1、充分发挥“金法媒”的作用,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到现场采访报道,继续组织“执行法官的一天”现场直播、通过法院领导访谈讲话等形式,扩大宣传的声势和效果。

  2、依托青岛新闻网等强大的网络媒体宣传优势,制作针对性的专题,对我院的专项执行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要及时上报曝光的老赖名单,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工作亮点。

  3、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借助各种载体,不断探索、创新执行宣传形式。通过报纸、电视、微电影、电台、互联网、手机信息以及建立电子屏、街道横幅、社区公告栏等形式,公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年内至少要在当地媒体公布4批以上。

  4、积极撰写执行案例,增强宣传效果。认真编写本院的执行案例,既要宣传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既要宣传主动履行的案例,又要宣传通过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案例。年内上报中级法院案例不得少于10篇。

  5、及时和定期提供案件执行新闻线索、刊登典型案例,重大活动情况的报道。利用拒执类案件的公开宣判、涉弱势群体案件执行案款发放兑现会,被执行人法律教育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年内采取各种集中执行行动中集中处理一批被执行人。

  6、适时召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印制执行须知,编写拒执法律后果的宣传手册,至少举办4次以上法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加强执行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理清思路,提升干劲,坚决克服认为宣传是加忙添乱的错误观念,积极通过运用执行宣传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要清醒认识执行宣传既是义务,又是责任;搞好执行宣传可以充分提高执行权力行使的效能,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通过执行宣传才能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我院成立执行宣传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奎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明好同志任副组长,组员由研究室、执行一庭、二庭、三庭执行指挥中心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执行指挥中心,执三庭庭长张群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执二庭法官王志兴宣传联络员,专门负责提供新闻线索,积极上报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及工作信息。并将相关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工作亮点,主要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报送上级法院。

  三要突出宣传重点。对执行宣传要注意点面结合,突出宣传法院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于拒不执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物品,拒不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处理一件,报道一件。要突出宣传借助联动机制限制被执行人行为,给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要宣传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彰显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要突出宣传执行制度创新和措施创新,展示执行创新精神。要选择典型案例,宣传交易风险和诉讼风险,消除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误解。

  四要严守宣传纪律。在执行宣传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重大案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和易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要统一由研究室发布,同时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加强请示报告,防止因工作疏漏影响大局。

  五要注重宣传实效。要做好统筹、全面的宣传预案,争取电视上有形,报纸上有文,电台上有声,社会上有影,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起到锦上添花的功效。要利用媒体力量大造舆论声势,营造执行氛围,曝光不良老赖者,要处罚一批,教育一片,在普及法律知识和弘扬诚信意识上取得实效。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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