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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多方参与”模式,化解多年涉集体土地争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随着城镇化进程,与村居改造相关的行政争议日增多,而涉及集体土地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关乎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更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我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联合街道办、派出所、居委会,成功化解了两起涉及集体土地的行政争议。

  某社区于2016年正式启动旧改造工程。贾某某在该社区拥有集体土地一处,但因补偿款数额问题迟迟未与居委会达成一致,拒绝搬迁安置。2023年1月,该居委会通过居民代表会议作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收回贾某某位于该社区的集体土地。贾某某不服,遂分别以区公安分局、居委会等为被告提起2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我院高度重视该两起案件的化解工作法官开庭审理发现,该两起案件涉及土地争议已有数年,且贾某某房屋已被拆除,双方矛盾尖锐,若一判了之难以从根本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纠纷。办案人员便多次到贾某某所属街道查看现场,并组织贾某某、街道办、居委会当面协商,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析利弊在协商陷入僵局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各方当事人谈话沟通,适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贾某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贾某某当场撤诉。至此,一起长达7年之久的涉集体土地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该片区后续还有大量旧村改造项目该两起案件的和解不仅实质化解了当前矛盾,也为后续旧村改造中的司法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治理路径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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