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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晚报》:寄养小狗死亡 主人获赔7500元

2017年08月07日
作者:梁超 刘歆鑫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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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出差,市民伊某将宠物犬送至宠物店寄养后意外死亡,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经审理,宠物店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经法院调解宠物店赔偿7500元。

  2016年7月5日,老顾客伊某将一只斗牛犬送到李某经营的宠物店中洗澡,送去时宠物并无异样。双方约定当天下午5时接走,但伊某因公临时出差,就微信通知李某将小狗寄养至次日上午9时。第二天开门时,李某发现斗牛犬已经死亡,伊某接到通知后伤心不已,认为是李某安置不当、屋内温度过高导致事故发生,同时为了防止尸体腐烂及时将小狗火化。事后,李某很内疚,虽未直接承认过错,但同意另外赔偿一只泰迪犬。但几经挑选,伊某都没有挑上中意的,最终拒绝接受领养泰迪犬,同时提出15000元的赔偿请求。李某不同意,并主张自身无过错,同时认为宠物犬本身健康有问题。双方僵持不下,伊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伊某提供的证据证明斗牛犬市场价格为15000元。宠物狗已经火化,无法进行尸检确定死因,但双方认可接收时小狗并无异样,因此法院认定宠物健康,宠物店应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宠物安全,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结合李某在事故发生后自愿赔偿伊某的事实,经调解,双方同意李某赔偿伊某7500元。

  ——本文载于2017年8月2日《青岛晚报》9版

《青岛晚报》:寄养小狗死亡 主人获赔7500元

来源:
2017年08月07日

  因工作出差,市民伊某将宠物犬送至宠物店寄养后意外死亡,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经审理,宠物店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经法院调解宠物店赔偿7500元。

  2016年7月5日,老顾客伊某将一只斗牛犬送到李某经营的宠物店中洗澡,送去时宠物并无异样。双方约定当天下午5时接走,但伊某因公临时出差,就微信通知李某将小狗寄养至次日上午9时。第二天开门时,李某发现斗牛犬已经死亡,伊某接到通知后伤心不已,认为是李某安置不当、屋内温度过高导致事故发生,同时为了防止尸体腐烂及时将小狗火化。事后,李某很内疚,虽未直接承认过错,但同意另外赔偿一只泰迪犬。但几经挑选,伊某都没有挑上中意的,最终拒绝接受领养泰迪犬,同时提出15000元的赔偿请求。李某不同意,并主张自身无过错,同时认为宠物犬本身健康有问题。双方僵持不下,伊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伊某提供的证据证明斗牛犬市场价格为15000元。宠物狗已经火化,无法进行尸检确定死因,但双方认可接收时小狗并无异样,因此法院认定宠物健康,宠物店应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宠物安全,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结合李某在事故发生后自愿赔偿伊某的事实,经调解,双方同意李某赔偿伊某7500元。

  ——本文载于2017年8月2日《青岛晚报》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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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晚报》:寄养小狗死亡 主人获赔7500元

2017年08月07日
作者:梁超 刘歆鑫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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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出差,市民伊某将宠物犬送至宠物店寄养后意外死亡,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经审理,宠物店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经法院调解宠物店赔偿7500元。

  2016年7月5日,老顾客伊某将一只斗牛犬送到李某经营的宠物店中洗澡,送去时宠物并无异样。双方约定当天下午5时接走,但伊某因公临时出差,就微信通知李某将小狗寄养至次日上午9时。第二天开门时,李某发现斗牛犬已经死亡,伊某接到通知后伤心不已,认为是李某安置不当、屋内温度过高导致事故发生,同时为了防止尸体腐烂及时将小狗火化。事后,李某很内疚,虽未直接承认过错,但同意另外赔偿一只泰迪犬。但几经挑选,伊某都没有挑上中意的,最终拒绝接受领养泰迪犬,同时提出15000元的赔偿请求。李某不同意,并主张自身无过错,同时认为宠物犬本身健康有问题。双方僵持不下,伊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伊某提供的证据证明斗牛犬市场价格为15000元。宠物狗已经火化,无法进行尸检确定死因,但双方认可接收时小狗并无异样,因此法院认定宠物健康,宠物店应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宠物安全,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结合李某在事故发生后自愿赔偿伊某的事实,经调解,双方同意李某赔偿伊某7500元。

  ——本文载于2017年8月2日《青岛晚报》9版

《青岛晚报》:寄养小狗死亡 主人获赔7500元

来源:
2017年08月07日

  因工作出差,市民伊某将宠物犬送至宠物店寄养后意外死亡,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经审理,宠物店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经法院调解宠物店赔偿7500元。

  2016年7月5日,老顾客伊某将一只斗牛犬送到李某经营的宠物店中洗澡,送去时宠物并无异样。双方约定当天下午5时接走,但伊某因公临时出差,就微信通知李某将小狗寄养至次日上午9时。第二天开门时,李某发现斗牛犬已经死亡,伊某接到通知后伤心不已,认为是李某安置不当、屋内温度过高导致事故发生,同时为了防止尸体腐烂及时将小狗火化。事后,李某很内疚,虽未直接承认过错,但同意另外赔偿一只泰迪犬。但几经挑选,伊某都没有挑上中意的,最终拒绝接受领养泰迪犬,同时提出15000元的赔偿请求。李某不同意,并主张自身无过错,同时认为宠物犬本身健康有问题。双方僵持不下,伊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伊某提供的证据证明斗牛犬市场价格为15000元。宠物狗已经火化,无法进行尸检确定死因,但双方认可接收时小狗并无异样,因此法院认定宠物健康,宠物店应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宠物安全,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结合李某在事故发生后自愿赔偿伊某的事实,经调解,双方同意李某赔偿伊某7500元。

  ——本文载于2017年8月2日《青岛晚报》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