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开发区》:村“两委”换届后村委易当被告原因分析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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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5日 | ||
《今日开发区》2014年11月25日 村“两委”换届后村委易当被告原因分析及对策 每次随着新旧村委的换届交替,新届村委作为被告被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在短时间内也呈大幅增长趋势。笔者现对2008年以来法院办理的67件涉村委案件浅作分析。 一、村委会作为被告案件的主要类型 (一)擅自解除与村民签订的果园、山林、石塘等承包合同,因违约而被起诉。 (二)村集体因修建公共设施拖欠工程款或因拖欠餐费等而被起诉。 (三)由于村里的公共设施管理不善造成他人伤亡,导致村集体被起诉。 (四)村干部因公造成自身损害,起诉村集体要求予以赔偿。 (五)上届村干部(主要是村支书或村委主任)以个人名义替村集体借款或贷款,自己垫付后又起诉村集体要求还款。 (六)因宅基地划分或旧村改造拆迁补偿等纠纷导致诉讼。 二、新一届村委会被起诉的主要原因 (一)村干部换届后人员调整较大,原任与新任班子账目交接不好。或老班子出于种种原因,不愿交出有关账目;或新班子怕担包袱不愿接老班子的账务。此外,也有相当多的新班子认为“新官不理旧账”,即使有钱也不愿支付老班子遗留下来的债务,导致权利人只能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二)因账目交接不清新任班子不予认可所致。如有的上任村委因招待等拖欠费用后,只用村委公章为被拖欠方出具相关欠条,而没有及时下账,造成与新任村委接收的账目有出入,导致新任村委对欠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怀疑。 (三)个别村庄新旧班子各自形成派系,对立情绪严重。新班子对老班子遗留下的债务特别是以个人名义为集体借贷的债务不管不问,当法院依法传唤原借款经办人和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新班子不积极履行代偿义务,导致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起诉新届村委要求履行偿付义务。 村委会频频当被告,虽然合法合理,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一是损害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法则,严重影响了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是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因村委会拒不履行判决内容而长期得不到实现时,往往会使其仇视村委会及村两委干部,导致干群矛盾激化,进而产生上访、闹事等过激行为。 三是不利于村级班子工作的开展。由于官司缠身,使得村委会不得不拿出相当多的精力来研究应对措施,这必然会导致村委会难以凝神聚力抓经济发展,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热情,影响到带领村民致富目标的落实。 三、稳妥解决换届后村委会作为被告增多现象的建议 (一)加强村级班子组织建设。作为地方党委政府,要教育新一届班子增强法制意识,摒弃宗族派系观念,认真搞好换届村务账目交接,依法合情处理好上届村委遗留的问题。 (二)健全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外部管理。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对两委班子成员的普法教育,另一方面要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对重大事项实行民主议事,集体决策,确保各项管理规范有序,减少因工作失误带来的诉讼风险。 (三)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力量,提高应对经济纠纷能力。新一届村两委上任后,要在带领全体村民共同致富的同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益,增强履约和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 (四)提高法院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村委案件的能力。法院在审理或执行涉村委案件时,应当妥善处理好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与巩固基层基础的关系,既要要加强与村委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沟通与协调,依法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得到实现,又要努力化解群众因合法权益暂不能实现而产生的干群矛盾。 刘练常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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