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办公室、政治处、法警大队。2019年4月内设机构改革后,整合为5个部门: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